王铭和高扬一起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试题
王铭和高扬一起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后来两人产生分歧,高扬把自己的股份转给了赵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由高扬变为了王铭。王与赵协商,把公司搬到本区的另一个繁华地带。由于装修,公司停业3个月,开业后,经营未到一年由于业务发展慢、租金高,王与赵决定解散公司。本题由成都宇越会计培训免费提供。
1、王铭和高扬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
A.应当在办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前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B.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C.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 D.如果不成立公司,王铭个人经营的水果摊,没有营业执照不需办理税务登记
【答案】
1.BD
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得办理税务登记。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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