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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强开了一张人民币20万元的汇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于:2015-09-26 23:02:55    文字:【】【】【
甲公司为安东强开了一张人民币20万元的汇票,上面记载有如下内容:金额20万元。收款人为安东强没付款人为交通银行某支行,出票日期为2013年10月10日,没有记载付款日期。安东强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为支付合同款,背书转让给李安,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李安又背书转让给张方同,张方同怕有问题,要求李安找两个保证人,李安的好朋友李起与李广没有在票据上签保证字样,而是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并写明一旦银行拒付,各自承担10万元的赔偿款责任,2013年10月30日持票人张方同到付款人处要求付款。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张方同受让票据时,该票据的主债务人是(    )。
A、甲公司  B、交通银行某支行C、安东强  D、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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