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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甲公司销售给国有企业乙公司货物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于:2015-09-26 23:03:50    文字:【】【】【
2012年3月1日,国有企业甲公司销售给国有企业乙公司货物,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日,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为法定休假日。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可以使用托收承付方式办理结算的有(    )。
A. 国有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款项      B. 国有企业之间代销商品应支付的款项
C. 国有企业之间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D. 国有企业之间赊销商品应收取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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