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标志
导航菜单
当前位置
【初级会计实务考点总结3】存货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于:2014-02-27 12:34:23    文字:【】【】【

【初级会计实务考点总结3】存货

(一)存货的入账价值:

 

【特殊企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解析1】不同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满足“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发出或销售成本+期末存货成本”的平衡式,如果把“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看作一个常数,那么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一方面将导致期末存货成本的不同,同时也会导致本期成本或费用的不同,本期成本或费用的不同又将影响本期利润。
  【解析2】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月末结存材料成本时根据结存的材料数量(期初+本期购进-本期发出)×结存存货对应的购进价格(直接获得)。
  【解析3】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存材料成本时根据结存的材料数量(期初+本期购进-本期发出)×材料的平均单价(根据计算得出)。
(二)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掌握平衡公式: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本期发出(或销售)成本。
  在实际成本核算方式下,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1)先进先出法(重点掌握)
  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关键点)。
【考点总结C】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关键点)。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应反映其实际销售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关键点)。
【考点总结D】
  ①毛利率法。是指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上期实际(或本期计划)毛利率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成本=销售净额×(1-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②售价金额核算法。是指平时商品的购入、加工收回、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计算公式如下: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购入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购入商品售价)×100%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销差价率
  商品进销差价率实际为综合的商品毛利率
  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1-商品进销差价率)=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结存商品的成本=期初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本期销售商品的成本
  存货的清查
为了反映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的各种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提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期末不管是否经过批准,必须进行转销处理,不存在余额。
  1.存货盘盈的核算
  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相关链接】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存货盘亏及毁损的核算
  企业发生存货盘亏及毁损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对于入库的残料价值,记入“原材料”等科目;
  (2)对于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款,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
  (3)扣除残料价值和应由保险公司、过失人赔款后的净损失,属于一般经营损失的部分(如管理不善造成的),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4)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相关链接】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计入管理费用。
  【提示】关于材料毁损时增值税进项税的不同处理:
  (1)如果该材料毁损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造成、自然灾害(如因暴雨、地震、洪水等)造成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做转出处理。
  (2)如果该材料的毁损是由管理不善(如火灾、被盗)造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四)存货减值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链接】企业计提的应收款项和存货的减值以后价值回升可以转回,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减值不允许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
  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应当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时,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浏览 (1060) | 评论 (0) | 评分(0) | 支持(0) | 反对(0)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将本文加入收藏夹

1.高升桥校区:成都市一环路高升桥罗马假日广场盈丰楼601室 联系电话:139 8073 8486(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官方微信号:scyykj  

2.华阳校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46号 联系电话: 139 8073 8486(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3.顺城街校区:成都市顺城大街24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105室  联系电话: 135 5111 7825(魏老师)028-85109568 QQ:2801255871   

官方微信号:scyykj

 
 
简繁转换
分享到:
蜀ICP备13004943号-1